2025年我局对全区44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,经检查,44间抽查企业都不具备立案条件,其中42间企业检查结果没有差异或者小微差异,作出发放《统计执法检查结论书》决定;2间企业检查结果与上报数据差异较大,作出发放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决定。
作出发放《统计执法检查结论书》决定的42家企业分别是:清远震兴农产品有限公司、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、清远市清晟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清远市鹏兴粮油食品有限公司、清远友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、清远市华明包装有限公司、清远市鑫叶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、清远市莱科新材料有限公司、清远市一丞阻燃材料有限公司、广东宏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清远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广东核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广东诚惠医药有限公司、清远市宜康食品有限公司、清远市辉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、清远市国通加油站有限公司、清远市众口膳食管理有限公司、清远市腾江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、清远市景昇金属有限公司、清远市高德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清远市巨元福海鲜餐饮有限公司、清远市清城区顺拓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、清远市国源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、清远新一化工仓储有限公司、清远市中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、广东稳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、清远市清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、清远市尚豪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、清远市东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清远市东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、清远市盈顺投资有限公司、清远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清远市和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、清远市领展贸易有限公司、清远市金保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、广东广百现代物流园投资有限公司、清远万方华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清远市进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、清远市正元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、清远市新亮能源有限公司、清远市罗蜜公寓管理有限公司、
作出发放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决定的2家企业分别是:广东励达诚壹科技有限公司、清远市冠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。